见柴胡仍旧抵着脑袋,一言不发,曹平生笑了,“呵呵,以为老子跟你开玩笑是吧?!”
“曹总……”这时一直沉默的王暮雪突然开了口,“一帆哥说的没有错,柴胡确实平常工作量太大了,所以……”
“他工作量太大是因为你天天生病进医院吧?”曹平生边说边上下打量着王暮雪,一副老子还没找你算账的模样,“我看除了进医院,你王暮雪恋爱也没少谈,架也没少打,这个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以为老子真傻啊?!”
众人本以为王暮雪会语塞,谁知她居然还主动上前了一步,道:“对!因为我的原因,所以柴胡在项目组里活儿不轻,耽误了公众号,这事儿我有责任,不信您可以考考他,随便考十个项目上的问题,如果他答不出来,再按约定执行。”
柴胡听后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心想好你个王暮雪,居然把兄弟我往景科技董事长路瑶也是销售型老板,所以文景科技也有类似问题,这类老板这说好听就是比较大方,说不好听就是不太懂得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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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大家当新闻看,今天太忙本来要请假,奈何写了3000还差1000,我过两个小时再把最后这一千变成正文,大家明早起来刷新,重新下载一下看就好~~~上雪已经凌晨四点起来给大家码字了,见谅见谅~~
新三板企业申请io,大家都更正了哪里?
一、监管层态度
对于这些差异,证监会和股转系统的态度也发生了多次转变,总体趋势是越来越严格,最终在今年3月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形式基本定型。
第一阶段,证监会没有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相关事项,股转系统也没有要求企业更正,例如中旗股份、三星新材,更早的就更是如此了。
所以在这个阶段,企业如果在io尽职调查阶段发现与在新三板已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在io申报文件中默默修改即可,没有人去做对比分析。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也再次验证了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做事原则,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政策稳定性极差,凡事一定要趁早,可以钻空子的时间窗口转瞬即逝,逝不再来。
第二阶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相关事项,股转系统尚未要求企业更正,例如拓斯达、光莆股份。
在这个阶段,企业只需将差异向证监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即可,无需在股转系统更正。例如拓斯达,在股转系统没有披露e投资者与公司及主要股东签订了对赌协议的事情,后面也一直未进行更正,但在招股说明书中做了披露。如果是近期新申报的项目存在类似情况,那在申报证监会前就必须要在股转系统先更正,并且还要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但当时在反馈意见回复中予以说明即可。
第三阶段,股转系统开始要求企业更正,但是没有正式下发文件对更正的形式、时间、内容及中介机构意见进行明确规范。
在这一阶段,企业和中介机构都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更正,是否表明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存在缺陷,是否会受到股转系统的处罚;如果不更正,又不幸被股转系统发现,后果会更严重。
两难的结果是,大部分项目选择了更正,因为io事关重大,少有人敢去赌不更正且没有被股转系统发现。而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所以更正的时间各不相同:有的在io申报前不久更正,此时招股说明书基本定稿,需要更正的内容已经明确;有的在io受理后不久更正;有的则在io受理后三个月以上才更正,可能是当时忘了,也可能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第四阶段: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明确要求在io预披露前更正,且需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为了这份文件的出台,股转系统做了两件事作为铺垫。
一是在2月初的时候向各主办券商出了一份文件,要求各主办券商督促已申报io或进入辅导期的挂牌企业更正披露差异,且必须在2月底前办理完毕。这可以视为给第三阶段中抱有侥幸心理拒不更正的企业最后一次机会。
二是在3月14日公布了对世纪天鸿的处罚。世纪天鸿的io申请2016年6月获得受理,但一直未更正披露差异,即使是2月份那份文件出台后。
实事求是地说,世纪天鸿两边的信息披露差异并不大:财务报表没有差异,只是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交易金额以及关联交易的金额由于统计原因或口径原因出现了差异,金额也就几十万。所以它一直没有出更正公告,可能也是认为差异不大,从重要性水平角度看不会影响原报告使用者的理解。
这个处罚下来后,世纪天鸿在3月16日就披露了更正公告,同时在市场上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做了以上两件事情后,股转系统正式推出了3号业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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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之路